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21年年终决算的有关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有关要求,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年度收支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工作时间安排
1.国库项目经费(指国库专项及学校公用、各部处、学院、配套项目等纳入国库支付的经费)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特别提醒:有国库项目的老师请尽快预约报销。)
2.非国库项目经费(工会、教育发展基金会、横向、纵向、代管、日常项目,即编码为KYH%、KYZ%、DG%、RCB88%、GFZ%、GFH%的项目)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7日。
3. 票据业务:预借票据截止时间12月15日;今年预借票据12月25日前收回款项。
4.工资发放数据报送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酬金预约单报送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
5. 2021年12月18日——2022年1月9日为内部结账、清账、年终结转的时间。
2022年1月10日(暂定)起对外办理报账业务。
6.师生已预约的预约报销单,请务必于截止日前送至计财处核算中心;未如期递交的预约报销单,计财处将予以撤销;仍需报销的,请于2022年开账后重新网上预约。
二、发票使用期限
发票报销原则上是当年发生当年报账。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于在2021年7月1日后取得的,年底未能及时办理报账手续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2022年4月30日。其中KYH%、KYZ%、DG%、RCB88%、GFZ%、GFH%项目2021年1-6月取得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本学期末,请适当避开年底报账高峰。
三、内部转账费用划转
内部转账费用划转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需要进行校内转账的各项费用(如邮资、网络、电信费、交通费、文印费、设备材料费等),各学院、部处务必在12月15日之前将内部转账单交计财处办理。
四、收入归集
入账、票据和创收项目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
1.凡有各类收入尚未入账的学院和部处,以及有暂借票据的学院、部处及个人务必在12月15日前缴清各类收入,归还各类票据。挂账3年及以上无人认领的暂存款,学校将在年底统一清理。
2.有创收的学院和部处,在12月15日前到计财处预算管理科(行政楼112室)对账、分配。
请各学院、部处抓紧进行暂借款、预借票据及代管项目清理。
附:《截止时间汇总表》。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30日
截止时间汇总表 |
| 事项 | 时间 |
报销时间 | 国库项目经费 | 2021-12-15截止 |
非国库项目经费 | 2021-12-17截止 |
内部结账、清账、年终结转 | 2021-12-18至2022-1-9 |
2022年报销时间 | 2022-1-10开始(暂定) |
报送时间 | 工资数据报送 | 2021-12-25截止 |
酬金预约单报送 | 2021-12-15截止 |
发票有效期 | 报销原则 | 当年发生当年报账 |
2021年7月1日后取得的发票的可报销有效期 | 2022年4月30日截止 |
KYH%、KYZ%、DG%、RCB88%、GFZ%、GFH%2021年1-6月取得的发票的可报销有效期 | 本学期末截止 |
其他 | 内部转账费用划转 | 2021-12-15截止 |
暂存款中收入的确认 |
暂借款、暂借票据的处理 |
创收的对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