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学生跨省异地备案
发布人:丁伟彬  发布时间:2023-05-05   浏览次数:29

注: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按规定在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应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包括长住外地备案和转诊备案。其中,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的雇主及其雇工、少年儿童不予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原则上在备案生效后3 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疫情等特殊情况,凭有关资料可申请变更。

 

大学生异地校址的人员(在杭大学生就读在学校的其他校区)、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结束后可申请变更或撤销。

 

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按医保规定直接结算。未能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支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行10%后按规定结算。

 

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地备案手续,可在就医地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参保人员临时离开备案地去其他省、直辖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行自付 20%后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全额垫付

此流程参照“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