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办理流程
一、新入职教师落户办事步骤
1、凭学位证书、与学校签定的正式合同、在杭的无房证明(已结婚的教师需提供夫妻双 方的无房证明)到保卫处105窗口开具同意落户意见书(证明);
2、凭同意落户的证明到下沙市民中心户籍窗口办理入杭准迁证;
3、凭准迁证到户籍原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4、持户口迁移证到白杨派出所落户;
5、户口页原件交105户籍窗口保管。
二、离校教职工户口迁出手续办理程序
本人持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离校手续单到保卫处服务窗口办理户口卡借用手续;持户口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离校手续单至保卫处服务窗口盖章办理离校手续
三、学生户籍落户、迁出按学校每年发布的通知执行
四、集体户口借用流程
1、在校生凭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教工凭身份证、工作证、一卡通等有效证件之一 2、到综合楼105保卫处服务窗口进行登记后,教师借用户口页原件,学生开具户籍证明;
3、需要学校集体户口主页的,只能提供复印件,由本人拿到派出所盖章。
五、身份证办理流程
1、户口在校的师生:教师凭借户口页、学生凭借户籍证明(在综合楼105保卫处服务窗口开具,联系电话86915110)
2、户口不在校的师生:持本人原有的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3、到白杨派出所办理办理或补办身份证
备注:
白杨派出地址:学源街与文泽路口,传媒学院东南角。联系电话:8728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