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高职院校中征集最佳案例及开展
“双百强”项目评选的通知
“产教融合”和“创新创业”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是促进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立足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第17条明确指出“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为积极贯彻《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共同探讨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设模式和评价方式,着力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高职院校广泛征集优秀案例,开展“产教融合100强”和“创新创业100强”(简称“双百强”)项目申报和评奖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显著建设成效,或近5年(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获得省部级以上相关奖项的高职院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成效,可以申报“产教融合100强”或“创新创业100强”其中一项,已入选首批“双百强”的院校(见附件1)本周期内无需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二、申报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重要文件,申报单位围绕产教融合或创新创业的“举措”、“特色”“成效”和“经验”四个方面填报申报表。
“产教融合100强”和“创新创业100强”项目申报表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申报单位将申报表(Word版)和佐证材料(PDF版)发送到邮箱casee@hdu.edu.cn。根据所申报的类别,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命名为“2023+产教融合100强+单位”或“2023+创新创业100强+单位”。
三、评选办法
组委会组织专家开展“双百强”评选活动,重点考察申报单位在“举措”、“特色”“成效”和“经验”四个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评选“产教融合100强”和“创新创业100强”。“双百强”评选每三年一个周期,每年评选出“产教融合100强”和“创新创业100强”院校各30-35所。评选工作坚持质量标准,宁缺毋滥,如申报单位未达到评选标准,将空缺相关奖项。
四、项目奖励
通过表彰“产教融合100强”和“创新创业100强”,持续推动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组委会将为入选“双百强”的院校颁发奖牌;对于获奖项目,择优进行媒体报道或论坛交流;评选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金平果”高职院校综合竞争力评价的观测点。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六、组委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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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 田 京,电话:1538407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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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 吴静超,电话:1555713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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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 董西露,电话:1869205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