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周盛华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11926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bob电竞ios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组织管理

成立若干个面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亲属参加我院今年研究生复试的导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各小组答辩秘书、技术秘书由学院指定,答辩小组专家随机抽签决定。


复试工作

(一) 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采用线下面试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二) 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不低于130%

(三) 复试日程安排复试QQ群:688196993

时间

安排

说明

地点

工作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3月28日(8:30-11:00)

报到
资格审查
政审

提交相关资料:详见本细则第五条

6教中505室

张老师

86878539

3月29日(8:30开始)

面试、
外语能力测试等

面试里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和笔试,面试名单请关注复试QQ群:688196993

材料科学与工程-6教北410

材料工程-6教北420; 

资源与环境-6教北308


周老师

86878539

备注:一志愿达到国家A类复试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拟录取结果提交学校审核后统一公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8号报到,9号面试

 

 

复试内容

1、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等;

2、复试题目难度适中的客观题综合性、开放性的主观题。

3、材料科学与工程的面试主要内容有:材料类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材料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4材料工程专业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侧重考察考生对材料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5资源与环境专业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等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上述专业课程(环境化学、环境工程、环境地学、污染控制工程、环境材料等)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理解和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五、复试前准备

1、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表(请点击文末附件下载后填好相关信息、贴好照片)

2、复试材料

1)大学成绩单(盖公章)

2)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个人陈述表+成绩单复印件(5)

5)复试登记表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政审表

5、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

6、招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7、体检表

考生被拟录取之后,请将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寄至拟录取学院(具体要求请见后续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相关内容),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未按要求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

复试流程

复试开始,考生先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随机抽取一套题进行作答),最后进入专家提问、综合考查环节,时间总长不超过20分钟。

七、面试评分标准(百分制):

(1) 英语翻译及交流环节:英语听说能力(20分)

(2) 专业知识考查环节: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30分)

(3) 专家提问环节:应变能力(思维活跃度、回答问题准确度、知识面等)(30分)

(4) 综合考查环节:综合素养(清晰性、严谨性、逻辑性等)(20分)

(5)思政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合格与否)

八、录取工作

(一)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 6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40%

注:如有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 录取规则

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初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违规处理

1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调剂生挑选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十一、预招生计划【如有变化,以实际情况为准】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习方式

招生人数(含推免生)

其中接收硕士推免人数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

006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65 

 

 

006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601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46 

 

 

006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8

 

 

 

十二、

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