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发布者:通信学工办发布时间:2018-05-27浏览次数:951

通信工程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根据学校《学生手册》,结合选课特点和专业课学习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育计划规定和学校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准假或请假逾期者,作旷课处理。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各班按专业课组成教学小班,每个教学小班设一名负责人(一般为班干部或学生党员),负责人对本小班内每次课进行考核考勤,填写《通信工程学院上课考勤表》。考勤结果汇总后每周交予辅导员,同时提供给任课老师做平时成绩参考。对考勤不负责,弄虚作假者,将给予严肃批评,发现两次以上者,取消该学期评奖评优资格。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予以德育加分2分的鼓励。

学院组成每周课堂检查小组,随机抽查课堂到课情况,不定期检查宿舍区,发现旷课等**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减扣相应的德育记实测评分;对经常旷课者,辅导员将随时与家长联系,共同督促其学习。

学生需认真听讲、不旷课、不早退、不迟到,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凡无故缺课、旷课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2次按旷课1学时处理;

2、旷课3学时内,辅导员给予批评教育;

3、旷课4-6学时者,给予学院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旷课7-9学时者,给予学院警告处分,作书面检查的同时联系家长;

5、旷课10—20学时者,给予校级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旷课21—49学时者,给予校级记过处分;

7、旷课50—90学时者,给予校级留校查看处分。

8、党员及预备党员如有旷课情况,加重一级处分。

旷课每1学时扣德育记实测评分1分,累计扣分;


学生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请假记录学院备案;除急病、紧急事故外,必须事先当面向辅导员书面请假,填写学校统一的请假条,经审批签字后方能生效。


未经请假、事后补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作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