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计划财务处为学生提供以下服务:
1、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
学校计划财务处在每年6月份根据教务处或信息工程学院教科办提供的每位在校生修读的学分数据,计算出每位学生下一学年应缴纳的学费金额,将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应缴金额、缴纳的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等通过学院通知到每位同学,学生可通过全国各地的工商银行网点进行缴纳。新生根据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各项学杂费。
为了安全起见,同学最好在暑假期间通过当地的中国工商银行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若在当地缴纳不方便则可以在开学后通过杭州的中国工商银行,或者直接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缴纳费用。
注:每学年集中收费(一般为每年的8-11月份)结束以后,住宿费由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财务部收取,具体截止时间请各位同学留意计财处网页通知。后勤财务办公地址:下沙生活区师生办事大厅三楼,联系电话:86919208。
2、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发放。
按照学校的资助体系,计划财务处根据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处)提供的文件和数据,将学生取得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其他补助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汇入同学的交通银行卡(该卡在新生入校时由学校统一免费办理)。
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生活补贴)一般在每月的15日汇入学生的交通银行卡。
3、 学分学费结算款的退还。
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教务处及信息工程学院教科办提供的数据,毕业时进行学费清算。学费退款将直接汇入同学本人的交通银行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