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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数据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3-11-15 作者: 阅读数:22

各位老师:

 按照教学进程安排,为了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期末考试有关数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现公布教务系统(新)导出的“(经济学院)2023-2024-1期末考试考核方式核对.xlsx”(见附件1),请各位老师仔细核对考核方式,根据学校规定:课程考核方式原则上应与该课程面向专业的培养方案中的规定一致,教学大纲中的考核方式也须与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如因课程改革等原因修改考核方式的,应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或命题教师填写申请表,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如有问题或需要更改,请于20231117日下午1600前反馈到教科办戚老师处(邮箱qiying@hdu.edu.cn)。逾期系统关闭后考核方式将无法更改。

请注意:

1、同一个课程编号的课程考核方式必须一致,采用相同试卷。不同课程编号的课程因教学大纲不相同,须采用不同的试卷考试。另学院组织和学校组织考试的课程是安排在不同时间段考试的。如有特殊情况请向教科办咨询。

2、有留学生选课的课程(见附件2):请任课教师确定考试形式和具体的考试方式(如笔试、提交论文、报告、作品、开卷考试等),并1119日下午16:00填写附件2表格发送至戚老师邮箱qiying@hdu.edu.cn,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具体的考试方式。

若教学班全部为留学生,可选择“随堂”的考试形式,具体考试方式可以是提交论文、报告、开卷考试、作品等。

若教学班留学生占比80%以上,可选择“随堂”的考试形式。

其他中外学生混班的教学班,保持“统一”的考试形式,中国学生集中考试,对留学生可以采取多样化的考试方式。

附件1:(经济学院)2023-2024-1期末考试考核方式核对(请于11月17日下午16点前反馈).xlsx

附件2:(经济学院)2023-2024-1有留学生选课的课程(请于11月19日下午16点前反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