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各位教职工更好了解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提取有关事项,我处特为广大教职工将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提取业务整理如下,请各位教职工互相转告。
序号 | 提取类型 | 住房公积金提取 | 住房补贴提取 | 线上提取公积金 省直公积金官网 | 线上提取住房补贴 省直公积金官网 | 线上提取公积金 支付宝 |
1 | 无房户 | √ | √ | √ | √ | |
2 | 租赁公租房 | √ | √ | |||
3 | 购买自住住房 | √ | √ | √ | √ | √ |
4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 | √ | √ | √ | √ |
5 |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 | √ | |||
6 | 离休、退休 | √ | √ | √ | √ | √ |
7 |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 √ | √ | |||
8 | 出境定居 | √ | √ | |||
9 |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 √ | √ | √ | ||
10 |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 √ | √ | |||
11 |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 | √ | |||
12 | 非本市户籍离职 | √ | √ | √ | √ |
一、注意事项
1、无房户自2020年12月1日起每人可提取1200元/月。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是指由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准的建房、鉴定的危房大修,一般住宅装修无法提取。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可提取金额总额控制,不得超过当期还贷本息总额。
4、上述提取方式皆可在线下浙江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办理。
地址如下:
古墩路综合服务大厅: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B2楼;
凤起路综合服务大厅:凤起路619号(省人民大会堂南斜对面);
公积金下沙服务网点:下沙经济开发区6号大街新加坡科技园中信银行内;
公积金钱江新城服务网点:江干区市民街196号圣奥商务大厦一楼农业银行内;
公积金滨江服务网点:滨江区新月路507号杭州联合银行内。
5、如有疑问可咨询12329-0(省直公积金客服热线)。
二、线上办理方式
(一)省直公积金官网办理
1、登陆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www.zjgjj.com,点击【个人网厅】栏目的【补贴业务】选项。
2、输入身份证号登录。
3、发送验证码至手机并完成登录。
4、登录后界面直接显示公积金信息,点击【业务办理】中的【公积金提取】或【补贴提取】后按需办理。
5、选择【提取原因】,按步骤完成提取。
(二)支付宝办理
1、打开【支付宝】手机端,搜索【省直公积金】。
2、选择【浙江省直公积金】,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认证】。
5、选择【公积金提取】后按需提取。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