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
发布人: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500 |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9年春节,董忠接受某公司董事长凌某邀请到海南游玩,期间住宿费用794元由凌某支付。2019年10月4日至13日,董忠接受凌某邀请,携妻子与凌某夫妇到内蒙、甘肃等地旅游,凌某为董忠夫妇支付机票、住宿、租车、向导等旅游费用共计11374元。2021年2月,董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款予以收缴。 2020年4月至11月期间,吴建良先后3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101.67升,共计金额563.75元。2021年2月,吴建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得予以收缴。 2019年1月至8月,杨德锋在担任新昌县公安局小将镇派出所所长期间,2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活动安排,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杨德锋在2019年上半年还存在以麻将方式进行赌博问题。2021年2月,杨德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20年9月,黄甘富在承办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期间,违规接受案件一方当事人亲属舒某某的宴请,并在餐席间就案件进行了交流,餐后舒某某支付餐费1450元。2021年3月,黄甘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款予以收缴。 2021年1月9日,经林盛国同意,舟山普陀城投集团组织公司中层副职以上职工约30人在东港某酒店召开会议,会后与会人员在该酒店聚餐,餐费合计8854元在公司经费中开支。期间,林盛国个人出资购买酒水供上述人员饮用。林盛国还存在其他**问题。2021年3月,林盛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款予以收缴。 2017年、2019年春节前,石永国分别收受某环保公司负责人张某某、某塑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所送面值1000元的加油卡各2张,合计4000元。2017年至2020年期间,石永国多次收受某手套公司法定代表人毕某某所送加油卡11张,合计10500元。2020年11月,石永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6起案例,其**行为时间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顶风**、隐形变异特征明显,表明“**”问题依然顽固复杂,稍有松懈便会反弹回潮。有的在违规吃喝问题上,用公款报销饭菜,酒水自己买单;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不知敬畏,恣意妄为;有的在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上,用公家的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私车公养、心存侥幸;有的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上,打着年节传统、礼尚往来的幌子,权力变现,明知故犯。上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破规破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来源:清廉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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