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年12月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启动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办法》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覆盖全部高校和专业。
为落实《办法》精神,加强与改进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督与保障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学校决定在答辩前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自查工作。请各学院结合《办法》精神,对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自查时间
答辩前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组建专项检查工作组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选拔学院内论文指导经验丰富、教学严谨的专任教师担任评审专家,鼓励学院间互查或邀请外院同行专家参与。
(二)对照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表(见附件2)逐篇审查,并给出评价等级。按照《办法》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三)评审结果。论文总体评价为“A”的,该论文通过审查,可以答辩,论文总体评价为“B”的应及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满足要求后可以参加答辩,论文总体评价为“C”的取消答辩资格,由学院和指导老师决定下次答辩时间,下次答辩前需将修改后的论文送专家评阅,达到要求后方能进入答辩环节。
四、材料上报
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将自查表存档,并于6月14日至学期末将《自查报告》报教务处实践科。自查报告主要写自查方式,过程安排,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