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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和汕头大学开展本科学生交换培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阅读次数:895   作者:系统管理员

    各学院:

    为加强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丰富学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我校和汕头大学签订了《交换培养本科学生协议》,开展本科学生交换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交换培养基本情况介绍

    1. 参与交换培养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大二和大三的学生,交换培养时间为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2. 汕头大学位于广东省汕头市的西北区,是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和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

    3. 汕头大学可接收交换生的专业有21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每专业最多可接受交换生2人,学校可接受交换生总数为20人。

    二、学生选派要求及流程

    1. 选派学生条件要求:

    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记录,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2. 选派流程如下:

    518-531日,学院接受符合要求的学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需经家长签字同意。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选取,确定上报选派学生名单及顺序,并将名单及报名表提交教务处。

    61-7日,教务处对提交的名单进行汇总和审核,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汕头大学。

    三、交换培养期间的学生管理及费用

    1. 本校选派学生在访学期间必须遵守汕头大学的规章制度,派出学院要指派专门的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和学业指导,并和对方相应的指导教师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2. 接收学院需指派专门的老师对进入我校相关学院学习的学生进行管理。

    3. 选派学生进入汕头大学学习不收学费,但学生在接收学校学习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押金等相关费用,均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

    交换学生在放学期间的各项管理规定、回校后的学分和成绩认定以及后续的课程替代等规定,详见《bob电竞ios 国内访学学生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

     

    附件:

     关于和汕头大学开展本科学生交换培养的通知.pdf

     附件1:汕头大2021年可接收交换生专业列表.xls

     附件2:bob电竞ios 国内访学申请表.doc

     附件3:bob电竞ios 国内访学学生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pdf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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