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4浏览次数:10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现将我院有关调取人事档案(以下简称“调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事宜

   1.调档对象

被我院拟录取的所有全日制考生,包括全日制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调档时间

拟录取全日制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2023年5月20日前调入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持调档函前往所在院校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调档,非应届毕业生持调档函前往人才市场等档案所在部门进行调档。

   3.调档要求

1)调档函内容请参见附件一,拟录取考生应下载并彩色打印该附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将该函交至相应档案保管部门。

2)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在5月20日前人事档案无法按时寄达,须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见附件二),并在5月20日前按地址寄往或送达我院。

3)档案(含档案审查证明)没有按时寄达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还原单位。

注:人事档案寄送请务必按档案寄送要求进行,确保安全、及时。


二、其他事宜

1.“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原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我院。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bob电竞ios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周老师。电话:0571-86915108。

注:本校考生可直接交至9-141办公室。

2.经我院审查合格后,拟录取考生将进入教育部录检程序,录检通过的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正式录取。

3.正式录取考生,预计在7月中旬通过EMS寄发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和联系电话以报名时现场确认的邮寄地址和手机等联系信息为准;确有变更的,请及时联系学院修改)。

4.待录取考生的党团关系、户口等毕业转接手续,须等教育部审核批准正式录取之后办理。具体办理事宜和要求,将在寄送的“入学须知”中说明,请考生按要求办理,并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党团关系交学院。

 

附件一 调档函.pdf

附件二 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