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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布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安排(2023.11.18北京招聘会)
    发布时间:2023-11-22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10


    根据我校20231121日发布的《公布辅导员岗位考试结果(2023.11.18北京招聘会)》(链接https://renshi.hdu.edu.cn/2023/1121/c2950a253461/page.htm,现对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作如下安排:

    一、体检安排及资格复审、考察

    我校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统一安排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2023年11月30日上午7:30-9:00,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号大街九号)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当天需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2寸近照一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由学校统一领取。

    如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主动放弃入围资格。

    请入围人员于20231130日将以下材料准备好交至杭电人事处行政楼402室:

    1、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2、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没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出入境记录);3、录用工作政审表(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人事调配下载,在职人员到本人所在单位党总支作政治审查,并加盖党总支印章;国内应届生到本人所就读学校二级学院作政治审查,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印章;海外回国人员、未就业人员请到国内户口所在街道或档案所在人才市场作政治审查);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5、家庭户口本本人所在页复印件或集体户口本人所在页复印件;6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相关证明材料;7、职称证明(如有须提供聘任证书)。

      二、其他

      入围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者视作放弃应聘资格。由学校按规定从备选人员中依次替补。

    如有其他问题,请和我们联系,人事处老师0571-86878610,邮箱:rsc@h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