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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电竞ios 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杭电审[2014]395号)
发布时间:2016-12-06  点击数:348

bob电竞ios 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为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审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发挥各有关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成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bob电竞ios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建立bob电竞ios 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联席会议为领导、组织、协调、检查学校审计工作的议事组织。

第二条  联席会议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审计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组织部、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部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决定审计工作计划;

(二)协调解决审计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审计整改意见建议;

(四)研究制定审计重要文件、制度;

(五)交流通报各项审计情况;

(六)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

第四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处,由审计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

第五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负责联动实施各项审计工作;

(三)督促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四)联系成员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五)起草有关审计的文件、制度;

(六)收集整理审计工作信息;

(七)整理保存联席会议纪要;

(八)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一)审计处主要职责。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要点),提交联席会议决定;按照审计计划逐项组织实施审计工作;提出各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审前培训、布置和审计组进点;撰写审计报告;印发审计通报,下发审计整改通知,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完成组织部委托的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科学技术研究部委托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审计;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联动参与;建立健全审计各项制度;对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审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质量监督。

(二)纪检监察办公室主要职责。配合审计处参与各项审计工作的实施;提供有关被审计对象的相关情况;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核查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线索;对查实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责。配合审计处参与各项审计工作的实施;提供审计所需的有关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会计资料等相关材料;对审计整改进行业务指导;对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利用,落实审计提出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建议。

(四)组织部主要职责。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提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和重点内容,提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名单;向审计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并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参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工作;向履任的领导干部通报本岗位的经济责任,并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利用;将审计报告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五)人事处主要职责。参与相关审计工作,协调解决审计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人事管理需要,对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利用。

(六)科学技术研究部主要职责。提出纵向科研项目结题计划;委托审计处进行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审计,并提供科研项目有关情况;参与科研经费审计有关工作;反馈科研经费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协调解决科研经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将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财经法规、政策通报联席会议成员。

第七条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会议方案,报召集人同意后召开,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各成员部门需提交联席会议审议、通报的有关材料,应事先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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