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15  来源:学工部  点击率:53

各学院:

按照《bob电竞ios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杭电学﹝2020124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认定机构及职责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统筹指导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等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一)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各学院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人数、学院实际情况成立若干个评议小组。

(二)评议小组人员组成:组长由辅导员担任,成员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学生成员一般不少于年级(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10%。学生成员本人为被评议对象时,必须回避。

二、认定依据

参照杭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学校资助对象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两档。

   三、工作节点安排

(一)915-10824:00之前学生完成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线上申请。

(二)101624:00之前:学院完成学生资助对象的线上认定申请审核。其中,联合培养学生线上申请流程和本部学生一致,名单由联合培养院校提供,审核由对应的学院辅导员审核。

(三)102024:00之前:学院完成资助对象公示工作(注:在学院一定范围内,仅公示学号和困难等级,其他信息不予公开)。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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