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评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1  来源:学工部  点击率:10

各学院:

本着回报社会,支持教育事业的目的,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了各类奖助学金,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由我校薛安克教授捐资设立,旨在通过资助品学兼优、亟需帮助的学生,鼓励他们追求梦想、实现自我价值,造福社会。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一本科新生,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23年“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

  二、评选名额、金额和时间

“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10个名额,资助受助的2023级新生每人5000,资助一年;由各学院推荐1名学生,上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后,由学生处、校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10名受助学生。

请各学院1017日前完成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推荐,材料上报。

  三、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生活俭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申请:

1、有《特困职工证》的子女(城市)(应有相关证明);

2、烈士子女(应有相关证明);

3、低保家庭子女(应有相关证明);

4、农村五保户家庭的子女(应有相关证明);

5、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应有相关证明);

6、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特别困难(应有相关证明)。

*注:充满爱心,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推荐学生优先考虑。

  四、申请所需相关材料

1、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申请表(纸质表、电子表)

2、浙江省学生资助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复印件)

3、佐证材料

4、安克梦想基金汇总表(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获得“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的学生,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无需再次认定。

2、在初审和就学的过程中,发现学生隐瞒事实,有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学校全额收回助学金;在就读期间,因家庭经济条件明显好转或有**行为者,应停发助学金。

3公开公平公正做好社会助学金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学院评审的社会助学金学院必须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中应包括学生代表,学院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的学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评选,最终集体确定资助对象,学院对申请人和最终资助对象的情况要进行公示3天,接受本学院学生的监督。

4、各类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5、申请表和汇总表请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电子版发送至zlp@hdu.edu.cn,署名:xx学院xx学生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材料。纸质版请交至行政楼214办公室。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11651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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