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2  来源:学工部  点击率:10


各学院: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启动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审时间、评审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评选条件请参考学生手册相关文件)

省政府奖学金时间表

1022日前

学院完成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确定初审结果,如有异议,及时予以更正

学院完成网上省政府辅导员意见、院系意见、公示、审核、材料报送

1023-1027

学校公示五天(学校审核)

评选依据

bob电竞ios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

杭电学 [2020]127

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 (含二年级)的学生;

(六)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在上一学年有2次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七)当符合第(六)条学生少于分配的名额时,条件可适当放宽,直至符合条件的人数大于或等于分配的名额。放宽条件的递进顺序如下:

1.上一学年必须每学期均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上一学年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

(八)上一学年修读课程有不及格的不能申请省政府奖学金


学生处

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