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7  来源:学工部  点击率:10


各学院: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启动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审时间、评审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评选条件请参考学生手册相关文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时间表

1029日前

学院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确定初审结果,如有异议,及时予以更正

学院完成网上国励辅导员意见、院系意见、公示、审核、材料报送

1030-113

学校公示五天(学校审核)

评选依据

bob电竞ios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

(部分摘抄)

杭电学 [2020]126

6.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 (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上一学年已被学校确认的资助对象。

(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上一学年必须每学期均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至少有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四)当符合第七条中的第(三)条学生少于分配的名额时,条件可适当放宽,直至符合条件的人数大于或等于分配的名额。放宽条件的递进顺序如下:

1.上一学年必须每学期均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上一学年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

3.上一学年获得一次单项奖学金。

(五)当符合第七条中的第(四)条学生少于分配的名额时,多余的名额上交学校,由学校统一再分配。

(六)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大学生各类科技竞赛中的获奖者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学生处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