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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电竞ios 工会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3-09-25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宣传工作,鼓励工会专兼职干部和教职员工重视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利用,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工会信息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教职工的积极作用,积极宣传学校广大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的工作业绩与精神风貌,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思想动态,特制定本方法。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分工会主席为第一负责人,宣传委员具体负责。宣传报道稿件需经分工会主席初审后,以电子稿件形式发到校工会邮箱(gh@hdu.edu.cn)。校工会对宣传报道电子稿件进行审核后挂网。
  二、宣传报道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学校、学院、部门组织的各项有意义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宣传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开展的各项有意义活动以及师生互动活动;宣传各分工会教职工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等;宣传各学院、部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各学院、部门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各项活动等。
  三、经审核录用挂校工会网的宣传报道稿件,若文字稿和图片资料均有,每稿得2分,奖励30元/篇;若没有附图片资料则得1分,奖励20元/篇;稿件如被校园网录用追加得分1分,追加奖励20元/篇;稿件如被其他如省教育工会网站、《浙江教工》杂志及更高级别工会或其他媒体录用,工会将进一步酌情给予奖励。宣传报道得分年底统计,稿酬每学期发放一次。
  四、每年1或2月份校工会对上一年度各分工会宣传报道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评选若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若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奖励经费在校工会宣传工作经费中支出。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归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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