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办事步骤说明
步骤1:每年10月,国资实验处、资产经营公司参加浙江省财政厅预算处组织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培训会议。
步骤2:11月初预算单位预申报应上缴利润申报数、支出申报。
步骤3:每年4月中旬,根据预算单位审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的需填写情况说明),填写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上报教育厅。
步骤4:省财政厅将根据企业二次申报决算数额及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下达缴款通知。
步骤5:6月初,预算单位根据缴款通知完成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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