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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第一批)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4   浏览次数:275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任职。

一、岗位需求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第一批计划选派实习生158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7人、联合国难民署21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34人、联合国粮农组织21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人、国际电信联盟10人、国际移·民组织35人、世界粮食计划署7人。有关项目的具体岗位需求、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92

二、资助内容

实习生: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和《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111日以后出生)。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内毕业的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国外申请人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2)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

3)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的人员。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四、校内申请流程

1.425日前,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

2.425-55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86)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名单、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学院。

3.56日前,学院将申请人网报后形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附件等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国际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jl@hdu.edu.cn

4.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并公示,于512日前向浙江省教育厅报送推荐公函及相关申请材料。

五、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电话:010-66093594/3334

电子邮箱:gjzz@csc.edu.cn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73869

电子邮箱:xsjl@hd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414办公室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推荐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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